施工现场安全培训内容
一、深基坑土方开挖安全技术要点
1、一般安全要求
1)土方施工前,必须查明地下有无埋藏物。如有相关管理单位拆迁完毕后,方可开挖。
2)开挖基坑,根据设计文件或施工规范放坡、分层开挖。
3)开挖基坑时,严禁掏土。
4)人工挖土,多人操作时相互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5)设置上下爬梯,供作业人员上下。
6)基坑周围2.0米内,不得堆放土、料和机具设备。
7)距离构筑物距离较近时,开挖基坑前应对构筑物进行防护后,方可进行开挖。施工过程中,应设施工防护人员进行监控观察土体和路基边坡的稳定。
8)基础、边墙、墩台身施工完毕,拆除加固支撑时,应自上而下,逐段逐层进行。
2、安全施工要点
1)提出合理的开挖程序及开挖施工参数。这是确保基坑稳定和控制基坑变形符合设计要求的关键,其基本要求为:
(1)有支护(锚拉)的基坑要分层开挖,分层数为基坑所设支撑道数加一。每挖一层及时加好一道支撑或设好一道锚杆。当采用土钉墙或喷锚网支扩方案时,应按设计每挖一层土做一层支护、随挖随支护;
(2)有内支撑的基坑,每层土的开挖,对同时开挖的部分,其位置和深度,以保持对称为原则,防止基坑支护结构承受偏载;
(3)保证支撑、围檩或拉锚的施工质量,科学组织、精心施工;(4)规定施工场地、土方、材料、设备的堆放场地及数量,限定基坑旁边的超载;
(5)确保排水、堵水及降水的措施,严防围护墙体发生水土流失而导致基坑失稳;
(6)合理确定地基加固的范围、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7)选择满足出土数量和时间要求的开挖设备、运输车辆及道路和堆放条件;
(8)提出监测设计,落实按监测信息指导施工防止事故的方案。
2)考虑时空效应的开挖及支撑施工。
基坑开挖的几何尺寸(长、宽、高)和挡墙开挖部分的无支撑暴露时间,对基坑围护墙体和坑周地层位移有明显的相关性。这里反映了基坑开挖的时空效应的规律。考虑时空效应的开挖及支撑施工应根据下述诸因素进行:
(1)基坑规模、几何尺寸、围护墙体及支撑结构体系的布置;
(2)基坑地基加固和施工条件;
(3)选择基坑分层、分块、对称、平衡限时开挖和支撑的顺序,并确定各工序的时限。
(4)在施工方案中对如下施工参数进行规定:
①开挖分层的层数,每层分部开挖的数量;
②分部开挖的时间限制;
③分部开挖后,完成支撑的时间限制;
④支撑预加轴力(采用钢支撑时);
⑤当采用盆式开挖时,其贴靠挡土墙的支承土堤的每步开挖宽度和高度;
⑥每步开挖所暴露的部分墙体,在开挖卸载后无支撑的暴露时间、暴露的宽度和高度。
3、易出现的问题及应变处置措施
1)围护结构出现渗水、漏泥或开挖面以下出现冒水,应变处置措施:
①采取止水堵漏措施;
②发现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2)土方开挖不均衡,支撑施工不及时致使支护系统受力和变化速率过大,应变处置措施:
①加快开挖和支撑的施工进度,增加支撑预加轴力的次数;
②调整开挖及支撑施工次序,减小每步开挖的空间尺寸,使基坑受载均衡。
3)围护结构刚度、强度不足,变形过大,应变处置措施:
①增加临时斜撑、角撑;
②对支撑加设预紧力;
③加强支撑的竖向间距;
④在坑内堆载或坑周卸载。
4)基坑隆起过大,应变处置措施:
①在最下层开挖时,采取分块挖、分块浇筑垫层混凝土,以控制墙体位移;
②采用中心岛法挖土;
③超前在坑底进行块凝压力注浆;
④压载。
5)支撑支柱桩不均匀沉降或上浮,应变处置措施:
①在支撑上加载或卸载;
②设置临时拉系构件,以使支撑稳定;
③设立竖向十字撑;
④调整立柱上支托支撑的支托构件标高。
6)支撑因截面不足,有压损可能,应变处置措施:
①在竖向及水平向增设支撑;
②加固支撑。
7)支撑下垂、挠曲变形,应变处置措施:
①对杆件进行加固,设置临时拉系构件,以缩短构件的长细比;②必要时增设水平向和竖向支撑;
③地面上对称卸载,坑内堆载。
8)支护体系及土体变化速率突增,基坑有失稳可能,应变处置措施:
①放水回灌;
②对基坑进行局部乃至全部回填;
③在采取以上措施,土体得到临时稳定后;着即进行地基或支撑加固。
二、模板工程安全技术要点
1、模板作业场地
1)模板作业场地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木料、钢模、模板半成品的堆放,废料堆集和场内道路的修建,应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2)模板作业场地应搭设简易作业棚,修有防火通道,配备必须的防火器具。四周应设置围栏,作业场内严禁烟火。相关人员均应了解防火要求,会使用防火器材,有相应的防火知识。
3)钢模、木材应堆放平稳,原木垛高不得超过3m,垛距不得小于1.5m,成材垛高一般不得超过4m,每增加0.5m应加设横木。垛距不得小于1m。作业场地应避开高压线路。
4)下班前应将锯末、木屑、刨花等杂物清除干净,并要运出场地进行妥善处理。
2、模板制作
1)制作模板时应细致选料。制作钢模不得使用扭曲严重、螺钉孔过多、开裂等材料木模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和大横节疤等木料。
2)制作钢木结合模板时,其钢木结合部位的强度、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制作中应随时检查工具,如发现松动、脱落现象,应立即修好。
4)用旧木料制作模板时,应将钉子、扒钉拔掉收集好,不得随地乱扔。
3、模板支立及拆除
1)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时,应检查基坑有无塌方现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2)向基坑内吊送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有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结实,基坑内的操作人员要避开吊送的料具。
3)用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有专人指挥,所用的绳索要有足够的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底部固定后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
4)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和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立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脚手架和工作台。整体模板合龙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脚手架上。
5)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l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6)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拆除摸板作业时,应制订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拆下的带钉木料,应随即将钉子拔掉。
8)在用斧锤作业时,应照顾四周和上下的安全,防止误伤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9)拆除模板不得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重设备拉紧,缓缓送下。
三、支架工程安全技术要点
1)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万能杆件和钢管等。
2)地基承载能力应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3)根据施工季节,支架工程应采取防冲刷或防冻胀等安全措施。
4)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要与支保桩连接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5)支立排架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支立排架以整排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固定后再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丝拧紧,形成整体。
6)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7)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联,防止支架失稳。
四、脚手架安全技术要点
1)木、竹脚手架的捆扎材料,应使用8~10号镀锌铅丝和直径不小于l0mm的三股白麻绳或水葱竹篾。水竹脚手架采用质地新鲜、坚韧带青的新水竹劈制而成,厚度为0.6~0.8mm,宽度为5mm左右为宜。断腰、大节疤和受潮发霉的竹篾不得使用。
2)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紧固,立杆底端需使用立杆底座。铅丝和白麻绳不得连接钢脚手架。
3)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的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联。
4)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的安全设施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5)脚手架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齐,积雪和杂物应及时清除;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木条。
6)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或撑木固定稳妥、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应配带救生设备。
8)搭设钢管井架相临的两立杆的接头应错开,横杆和剪刀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保持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mm。
9)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3圈,卡子不得少于3个。一个吊篮的保险绳索不得少于2根。钢丝绳不得与构造物或其他物件相摩擦。
10)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4~6根)缆风绳,每增高l0m应再加设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缆风绳的地锚应设围栏,防止碰撞破坏。
11)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护栏或警戒标志,并应从上而下地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杆、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五、钢筋加工安全技术要点
1、一般安全要求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检查刃口是否松动,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采用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mm,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工具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5)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6)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7)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2、钢筋调直切断机使用中的安全要点
1)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2)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4)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5)当钢筋送人后,手与拽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6)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钢管再进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7)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3、钢筋切断机使用中的安全要点
1)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
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送人。
5)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
7)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消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9)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10)作业后,用钢刷消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4、钢筋弯曲机使用中的安全要点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合格的芯轴及工具。
2)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2.5倍。
3)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坚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一侧,方可开动。
5)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
6)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7)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8)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5、钢筋冷拉机使用中的安全要点
1)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并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距离冷拉中线不少于5m。
2)冷拉场地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及警告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m以外。
3)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必须与滑轮匹配,并有指示起落的记号,没有指示记号时,应有专人指挥。配重框提起时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一以内,配重架四周应有栏杆及警告标志。
4)作业前应检查冷拉夹具,夹齿必须完好,滑轮、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拉钩及防护装置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
5)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均匀地进行,随时注意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钢丝绳。
6)用延伸率控制的装置,必须装有明显的限位标志,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7)作业后,应放松卷扬钢丝绳,落下配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六、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要点
1、一般安全要求
1)拆除工程施工区应设置硬质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2)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4)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5)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正确使用。施工场所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
2、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要点
1)人工拆除
①当采用手动工具进行人工拆除建筑时,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②拆除施工应分阶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③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堆放材料。
④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⑤拆除横梁时,应确保其下落有效控制时,方可切断两端的钢筋,逐端缓慢放下。
⑥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⑦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⑧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2)机械拆除
①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逐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拆除承重结构。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②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并应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③机械拆除时,要紧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工机械设备使用的场所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不得同时回转、行走。机械不得带故障运转。
④当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⑤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
⑥桥梁、钢屋架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栏。
b)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不得超负荷作业。
c)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d)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现行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作业。
e)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用辅助绳索控制被吊物处于正常状态。作业人员使用机具时,严禁超负荷使用或带故障运转。
3)爆破拆除
①爆破拆除工程应根据周围环境条件、拆除对象类别、爆破规模,并应按照国家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分为A、B、C三级。爆破拆除工程设计必须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做出安全评估批准后方可实施。
②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项目经理部,必须持有所在地有关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或低于企业级别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③爆破拆除需采用用的爆破器材,必须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爆破物品购买证》,到指定的供应点购买。严禁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
④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应按照规定路线运输,并应派专人押送。
⑤爆破器材临时保管地点,必须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⑥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安全和稳定。预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⑦爆破时应限制一次同时爆破的用药量。建筑爆破拆除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防护,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固可靠
⑧爆破拆除应采用电力起爆网路和非电导爆管起爆网路。必须采用爆破专用仪表检查起爆网路电阻和起爆电源功率,并应满足设计要求;非电导爆管起爆应采用复式交叉封闭网路。爆破拆除工程不得采用导爆索网路或导火索起爆方法。
⑨装药前,应对爆破器材进行性能检测。试验爆破和起爆网路模拟试验应选择安全部位和场所进行。
⑩爆破拆除工程时实施要应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下成立爆破指挥部,并应按设计确定的安全距离设置警戒。
4)静力破碎拆除
①采用静力破碎作业时,灌浆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严禁人员在注孔区行走,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②静力破碎剂严禁与其它材料混放。
③在相邻的两孔之间,严禁钻孔与注入破碎剂施工同步进行。
④拆除地下构筑物时,应了解地下构筑物情况,切断进入构筑物的管线。
⑤建筑基础破碎拆除时,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出现场或清离工作面,在基坑边沿1m内严禁堆放物料。
⑥破碎时,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要点
1、一般安全要求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6)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7)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2、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技术要点
1)基坑周边,须设置防护栏杆。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4)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5)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3、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要点
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2)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5)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6)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7)悬空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
8)浇筑离地2m以上砼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9) 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棚。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预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4、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要点
1)操作平台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八、就地浇筑上部结构施工安全技术要点
1、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就地浇筑时,应先搭设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及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2、作业前,对机具设备及其拼装状态、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主要机具应经过试运转。施工工艺及技术复杂的工程,对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细则等,应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
3、采用翻斗汽车或各种吊机提吊翻斗运送混凝土,不得超载、超速,停稳后方可翻转卸料或启斗放料。严禁在未停稳前,翻斗或启斗。翻斗车行驶时,斗内不得载人。
4、在支架上浇筑混凝土应对支架进行预压试验,以检验支架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消除非弹性变形。对简支梁、连续梁、悬臂梁的浇筑顺序,应严格按设计和有关规定办理。
5、施工中,应随时检查支架和模板,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采取措施。支架、模板拆除,应按设计和施工的有关规定的拆除程序进行。
6、就地浇筑水上的各类上部结构,要按照水上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九、预应力张拉施工安全技术要点
1、预应力钢束(钢丝束、钢绞线)张拉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工作:(1)张拉作业区,应设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严禁人内。
(2)检查张拉设备工具(如千斤顶、油泵、压力表、油管、顶楔器及液控顶压阀等)是否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3)锚环和锚塞使用前。应认真仔细检查及试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螺母应拧紧。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
(5)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保持一致,并做到平稳、均匀。安全阀应保持灵敏可靠。
(6)张拉前,操作人员要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应设便捷的通信设备。
2、在已拼装或旋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应事先搭好张拉作业平台,并保证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应加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设上下扶梯及安全网。施工的吊篮,应安挂牢固,必要时可另备安全保险设施。张拉时,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以防锚具及销子弹出伤人。
3、后张法张拉时,应检查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后,方可进行张拉。
4、钢束张拉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事先穿好钢丝束,并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张拉。张拉作业中,应集中精力,看准仪表,记录要准确无误。
5、张拉操作中,若出现异常现象(如油表振动剧烈,发生漏油,电机声音异常,发生断丝、滑丝等),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
6、张拉钢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销子弹出伤人。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7、张拉时和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侧均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张拉完毕,尚未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束及钢筋。不得在梁端附近作业或休息。
8、先张法张拉施工,除遵守张拉作业一般安全规定外,还要遵照下列要求:
(1)先张法张拉台座结构,应满足设计要求。张拉前,对台座、横梁及各种张拉设备、仪器等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2)先张法张拉中和未浇筑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和进行其他作业。浇筑混凝土时,严防振动。振捣器不得撞击钢丝(钢束)。用卷扬机滑轮组张拉小型构件时,张拉完成后,应切断电源和卡固钢丝绳。现浇混凝土不得停放时间过长。养生期内应妥善防护,确保安全。
9、精轧螺纹钢筋张拉前,除对张拉台座检查外,还应对锚具、连接器进行试验检查。
10、预应力钢筋冷拉时,在千斤顶的端部及非张拉端部均不得站人,以防钢筋断裂,螺母滑脱,张拉设备出现事故而伤人。
11、钢筋张拉或冷拉时,螺丝端杆、套筒螺丝必须有足够的长度,夹具应有足够的夹紧能力,防止锚夹不牢,滑出伤人。
12、管道压浆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施压前应调整好安全阀,经检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管道压浆时,操作人员戴防护眼镜和其他防护用品。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以确保安全。
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要点
1、一般安全要求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隧道长度大于1000m时,应制订地质超前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如设计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应对指定范围进行超前探测,并遵守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原则。
4)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及支护的检查和量测,掌握围岩及支护的变形位移情况。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应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5)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6)进洞前应先做好边仰坡防护和排水设施。
2、爆破安全技术要点
1)洞内爆破必须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之专业爆破人员进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以外的至少50m远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旷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3)相邻的平行道、横通道及洞间不少于50m;
(4)单线上半断面不少于300m,单线全断面与双线上半断面不少于400m;
(5)双线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7)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燃计时导火线,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人员必须撤离工作面。
8)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或风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10)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相距15min以后,才准许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人工作面。
11)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12)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余留8倍循环进尺时,应停止另一端工作,将人员及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3、瓦斯隧道安全技术要点
1)隧道施工过程中,通过施工检测,只要隧道中存在瓦斯,通过瓦斯层之前l0rn开始一直到通过瓦斯层之后l0rn的影响范围内,按照瓦斯隧道进行施工。
2)有瓦斯突出危险工区除采用防爆设备外,还应有防突措施和相应装备。
3)建立严格的瓦斯预测预报系统,按规定对瓦斯进行动态监测。
4)开挖及支护时,除考虑施工进度、岩层条件、施工机械、掘进断面因素外,还需考虑爆破作业对围岩的影响及爆破效果等因素。
(1)瓦斯隧道的开挖采用正台阶法,台阶长度根据地质和施工条件而定,一般以长台阶较好,能够尽早形成上部巷道式通风。瓦斯比空气轻,聚集在隧道顶部,隧道开挖爆破必须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和瞬发电雷管,使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2)采取光面爆破,开挖周边力求圆顺,尽量避免尤其是顶部出现凹穴、空洞、死角形成瓦斯积聚;
(3)开挖后及时进行喷锚支护,封闭围岩、堵塞岩隙,防止瓦斯继续溢出。
(4)采用带仰拱或加厚铺底的封闭式复合衬砌,初期支护厚度不宜小于15cm,二次衬砌厚度不宜小于40cm,采用气密性混凝土就地灌注,加强捣固,不仅有利于施工安全,也有利于隧道竣工后运营期间的安全。
5)注意隧道内通风,一是冲淡和稀释瓦斯;二是防止瓦斯在角隅和洞项滞留。
6)进入隧道的施工机械及电气设备应具有防爆或隔爆性能,机具外表应有明显的隔爆检验认可标记,对于普通常用的非隔爆机电设备,则一律严格禁止进入瓦斯隧道内安装使用。
十一、 焊接安全技术要点
1、电弧焊的安全要点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严禁在运输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爆易燃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5)焊接铜、铝、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6)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接时必须有专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
的容器内焊接。
7)焊接预热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8)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9)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人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10)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n。
11)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12)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O,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3)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14)在载荷运动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15)施焊现场的lO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易爆物。
16)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2、交流电焊机的安全要点
1)应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母、螺栓及其他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3、直流电焊机的安全要点
1)新机使用前,应将换向器上的污物擦干净,使换向器与电刷接触良好。
2)启动时,检查转子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焊机标志的箭头方向。
3)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经排除后,方可使用。
4)数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启动,并使三相载荷平衡。
对于硅整流电焊机:
(1)电焊机应在原厂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条件下工作。
(2)使用时,必须先开启风扇电机。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仔细察听应无异响停机
(3)严禁用摇表测试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
4、埋弧自动、半自动焊机的安全要点
1)检查送丝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应完好。滚轮、导电嘴(块)磨损或接触不良时应更换。
2)检查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不足时应添加。
3)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定期吹洗。
5、对焊机的安全要求
1)焊机应安装在室内,并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如多台对焊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少于3m,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分别有各自的刀型有关。
2)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气、液系统无泄漏,确定正常后,方可施焊。
3)焊接前,应根据所得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闪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5)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6)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7)冬季施工肘,室内温度应不低于8~C。作业后,放尽机内冷却水。
6、点焊机的安全要点
1)作业前,必须清除上、下两极的油污。通电后,机体外壳应无漏电。
2)启动前,首先应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和调整好极数,接通水源,气源,再接通电路。必须按序作业。
3)认真检查电极触头,应保持其光洁,如有漏电时,应立即更换。
4)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必须保持干燥。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气温调节。
5)严禁在引燃电路中加大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电弧不能发生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6)控制箱如长期使用,每月应通电加热30rain。如更换闸流管,亦应预热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的预热不得少于5min。
7、乙炔气焊安全要点
1)乙炔发生器使用的安全要点
(1)一次加电石lOkg或每小时有5m3发气量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认真检查,确保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均应经常清洁,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距间的距离不得小于lO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不得小于lO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该密封,桶上必须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灭火”等醒目字样。如电石有轻微受潮时,只可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位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钢铁工具破击桶盖。搬运人员不得站在桶的两端。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泡沫等液体及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如用新品种电石时,在使用前应作温水浸试,并经试验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用水必须清洁。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入水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浮桶式发生器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过lmm,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暴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1)碎电石应掺人小块电石内,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加添电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2、乙炔瓶的使用、运输和储存安全技术要点
乙炔瓶虽然比乙炔发生器安全多了,但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受振动、填料下沉、直接受热,以及使用不当、操作失误等,也会发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气瓶时,各方面都要采用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
1)使用时的安全技术要点
(1)禁止敲击、碰撞;
(2)要立放、不能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爆炸(丙酮蒸气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2.9%—13%)。气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开启瓶阀使用。拧开瓶时,不要超过1.5转,一般情况只拧3/4转;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处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4)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C以下的温水解冻;
(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振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即烫手);
(9)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动作要轻缓;
(10)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3/(h?瓶);
(11)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低于70%;
(12)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表8-2规定的剩余压力。
2) 运输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点
(1)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车、船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时:横向排放,头部应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暴晒,炎热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4)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3)储存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点
(1)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超过5瓶;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储存量不超过40瓶的乙炔库房,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防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储存时,一般要保持竖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储存;
(6)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3、焊炬的安全使用要点
(1)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不得使用;
(2)射吸性能检查正常后,进行是否漏气检查,焊炬的所有连接部位不得有漏气现象;
(3)在前二项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点火,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先给乙炔气,另一种是先给氧气。比较安全的点火方法是先给乙炔气,点燃后立即给氧气并调节火焰;
(4)停火时,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这样可防止火焰倒吸和产生烟灰;
(5)发生回火时,应急速关闭乙炔,随后立即关闭氧气,这样火焰在焊炬内会很快熄
(6)焊炬停止使用后,应拧紧调节手轮并挂在适当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胶管;
(7)焊炬的各连接部位、气体通道及调节阀等处,均不得沾染油脂;
(8)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胶管的作法是不允许的(焊炬、胶管和气源做永久性连接),
司时也不允许连有气源的焊炬,放在容器里或锁在工具箱内。
4、割炬的安全使用要点
(1)气割前应将工件表面的漆皮、锈层和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净。工作场地面是水泥地面时,应将工件垫起,以防锈皮和水泥爆溅后伤人。
(2)应进行点火试验。如果点火后,出现火焰突然熄断现象,则说明割嘴没有装好,此时,应松开割嘴进行认真检查。
(3)停火时,应先关掉切割氧流,接着再关掉乙炔,最后关掉预热氧流。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掉乙炔,再关预热氧和切割气。
5、胶管的安全使用要点
(1)使用前必须将胶管内的化石粉吹除干净,以防止气路被堵塞而发生事故。
(2)使用和保管时,应防止与酸、碱、油类以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以防胶管损坏、变质,导致使用时出现问题。
(3)使用中应避免受外界挤压和砸碰等机械损伤,不得将胶管折叠,不得与炽热的工件接触。
(4)如果回火火焰烧进氧气胶管时,则胶管不可继续使用,必须更换新胶管,以确保使用安全。
(5)气割时,气瓶阀应全部打开,,以便保证足够的流量和稳定的压力,以防止回火和倒燃进入氧气胶管而引起爆炸着火。
(6)氧气和乙炔胶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类型的胶管代替。所用的胶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①氧气胶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 2550--81)的规定,胶管为红色。
②乙炔胶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 2551—81)的规定,胶管为黑色。
(7)胶管不应过长,以免拖、拉过多而增加不安全因素。
(8)胶管原则上不得有接头。特殊情况需接头时,其接头连接用管不得采用纯铜管,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认真检试,接头处必须保证无漏气现象。
6、安全泄压装置安全使用要点
1)安全阀安全使用要点
(1)安全规则规定,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为0.115Mh。使用时应通过仔细调节螺栓,调节好开启压力,使其符合规定值。
(2)要经常(或定期)检查排气情况是否正常,防止排气管、阀体及弹簧等被乙炔气流中的灰渣、粘性杂质及其他脏物堵塞或粘结,确保安全阀的灵敏有效。
(3)如发现安全阀有漏气或不停地排气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待检修调整好后方可使用。
2)爆破片的安全使用要点
(1)发生爆炸后,按规定,使用的爆破片要及时更换新的;
(2)不得使用铜板、铝板、铁板或其他板块代替。
7、指示装置的安全使用要点
1)压力表(乙炔)的安全使用要点。
(1)焊接(或气割)工作中要经常检查观察压力表的指示值,使其不大于乙炔发生器最高工作压力值0.15MPa。
(2)要经常检查压力表指针的转动与波动情况,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对压力表进行检修或更换新的压力表。
(3)压力表必须保持清洁,表盘上玻璃明亮清晰、表盘刻度要清楚易见,以便准确观察指针的压力值,否则不得使用。
(4)压力表的连接管要经常或定期进行吹洗,以防堵塞。
(5)压力表必须按规定经计量部门检验校正后,方可使用;超过有效期限的压力表,应重新进行检验校正,否则不得使用。
2)氧气表的安全使用要点
(1)新的氧气表,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已用的氧气表要做定期检验,已超过定期检验的不得继续使用。
(2)上装氧气表以前,要微开氧气瓶阀,吹净瓶口处的杂质,随后关闭瓶阀,并开始上表,瓶口不可直接对向人体,同时要将调压螺杆松开。
(3)装卸氧气表时,一定要拧紧,并注意防止管接头有滑丝漏气现象,以免因装表不牢而射出,待正常后再接氧气胶带。
(4)开启氧气瓶阀时,应缓慢拧开,以防止因高压氧流作用面引起静电火花。
(5)一定要注意氧气表不得沾有油脂,如果沾有油脂,必须在擦洗干净后再使用。
(6)应经常检查氧气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故障,一定要及时检修,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 水位计的安全使用要点
(1)发生器各罐体内的水量,应符合水位计的标志和水笼头指示水位要求。
(2)水位计要有指示刻度,并清晰易见,水位龙头不应有锈蚀和塞死问题。
8、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要点
(1)出厂前,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做好防振工作:
在贮运和使用过程中,一定要采取措施避免剧烈振动和撞击,尤其是严寒季节,在低温情况下,金属材料易发生脆裂而造成气瓶爆炸。汽车运输时,应缓行,注意路面情况,不得紧急刹车,气瓶必须有护圈和戴好瓶帽,摆放要平稳。
搬运气瓶时,应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不得肩背手扛,禁止直接使用钢绳、铁链条、电磁吸盘等吊运氧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在地面滚动。
使用和贮存时,应使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且应牢靠,防止气瓶倾倒。
(3)做好防热工作:
要防止气瓶直接受热,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等10m以上。
(4)做好防静电火花和绝热压缩工作:
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操作时容易出现问题。高速气流中的静电火花放电、固体微粒的碰撞热和摩擦热、气体受突然压缩时放出的热量(即绝热压缩)等,都可能成为氧气瓶和减压器爆炸着火的因素。因气瓶里的氧气一般均含有部分水和锈皮等,当瓶阀或减压器开得过快时,则随氧气高速流动的水滴和固体微粒,就会与管壁产生摩擦而出现静电火花。而绝热压缩的危险则是高压气流的冲击,将使减压器内局部(高压室或低压室)的气体受突然压缩,瞬时产生的热量会使温度剧增,完全有可能使橡胶软隔膜、衬垫等材料着火,甚至会使铜和钢等金属燃烧,造成减压器完全烧坏,还会导致氧气瓶着火爆炸。
(5)留有余气并关紧阀门,使气瓶保持正压,以防止可燃气体进入瓶内,同时便于瓶内气体成分化验。
(6)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不得使用。氧气瓶每3年必须做一次技术检验。
(7)当瓶阀或减压器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气进行解冻,绝对不允许用火焰烤或烧红的金属去烫。
(8)做好防油工作。
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同时也不能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触阀门或减压器等。
9、回火防止器的使用安全要点
(1)回火防止器如果发现有问题(乙炔流量不足或带水过多时)而影响工作时,应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在任何情况下,焊工不得擅自拆卸回火防止器,或使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在无水情况下进行工作。
(2)每个岗位式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炬(或割炬)使用。
(3)焊炬或割炬在点火前,应排净回火防止器的空气(或氧气)与乙炔的混合气。
(4)每次发生回火后应检查水位,器内的水量不得少于水位计(或水位阀)标定的要求。水位也不能过高,以免乙炔气带水过多而影响火焰温度。
(5)水封式回火防止器使用时应垂直挂放。
(6)冬季使用水封式回防止器,工作结束后应将水全部排出、洗净,以免冻结。如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绝不能用明火或红铁烘烤。
(7)乙炔容易产生带粘性的油性杂质,因此,应经常检查止回阀的密封性,以及干式回火防止器阻火元件的堵塞现象(可用丙酮清洗,并用压缩空气吹干)。
10、焊接作业中强调和补充的安全要点
1)电焊
(1)电焊机应要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雨雪天,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出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0.5~1h外出10~15min,并应有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7)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接地线。
(8)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消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气焊
(1)气焊作业应遵守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3)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品不得少于10m,严禁用明火检验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4)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超过35t,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碰撞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
(5)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的表面,严禁沾污油脂。
(6)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7)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lOm。
(8)氧气瓶应设有防振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振动和强烈阳光曝晒。
(9)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回火的安全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10)点火时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11)电石应放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 12)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应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浮筒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十二、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要点
在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就是直接服务于施工作业的生产设备。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即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照明器。通常以触电危险程度来考虑,施工现场的环境可划分为三类:
(1)一般场所
相对湿度≤75%的干燥场所;无导电粉尘场所;气温不高于30℃场所;有不导电地板(干燥木地板、塑料地板、沥青地板等)场所等均属于一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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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险场所
相对湿度长期处于75%以上的潮湿场所;露天并且能遭受雨雪侵袭的场所;气温高于30℃炎热场所;有导电粉尘场所;有导电泥、混凝土或金属结构地板场所;施工中常处于水湿润的场所等均属于危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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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度危险场所
相对湿度接近100%场所;蒸气环境场所;有活性化学媒质放出腐蚀性气体或液体场所;具有两个及以上危险场所特征(如导电地板和高温,或导电地板和有导电粉尘)场所等
均属于高度危险场所。
1、起重机械的使用
起重机械主要有塔式起重机、拌和设备、滑升模板、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
1)塔式起重机
(1)塔式起重机的机体必须作防雷接地,同时必须与配电系统PK线相连接。除此以外,PK线与接地体之间还必须有一个直接独立的连接点。
(2)塔式起重机运行时注意与外电架空线路或其防护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2)外用电梯
外用电梯通常属于载人、载物的客、货两用电梯,所以其安全使用尤为重要。要设置单独的开关箱,特别是要有可靠的极限控制、通信联络。
3)物料提升机
物料提升机是只许运送物料,不允许载人的垂直运输机械,通常都是由电动机经变速器直接驱动升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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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夯土机械的使用
夯土机械的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小于两处;其漏电保护必须适应潮湿场所的要求。
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3、木工机械的使用
(1)木工机械的金属基座必须与PE线作可靠的电气连接。
(2)木工机械的漏电保护可按一般场所要求对待。
4、焊接机械的使用
电焊机械属于露天半移动、半固定式用电设备。各种电焊机基本上都是靠电弧、高温工作的,所以防止电弧引燃易燃易爆物是其使用应注意的首要问题;其次,电焊机空载时
其二次侧具有50—70V的空载电压,已超出安全电压范围,所以防触电成为其安全使用的
第二个重要问题,除此以外,还须考虑到电焊机常常是在钢筋网间露天作业的环境条件。为此,其安全使用要求可综合归纳如下:
1)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进线端不得裸露。
3)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要经常检查、清理、维修,以防止可能产生的异常换向电火花。
4)交流电焊机除应设置一般漏电保护以外,还应配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
5)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其护套不得破裂,其接头必须绝缘、防水包扎防护好,不应有裸露带电部分。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地线不得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
6)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5、电动工具的使用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一般都是手持式的,所以称为手持式电动工具。例如电钻、冲击钻、电锤、射钉枪及手持式电锯、电刨、切割机、砂轮等。
手持式电动工具按其绝缘和防触电性能分可分为三类,即I类工具、Ⅱ类工具、Ⅲ类工具。
1)一般场所(空气湿度小于75%)可选用I类或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1)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
(2)漏电保护应符合潮湿场所对漏电保护的要求。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使用金属外壳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其金属外壳可与PE线相连接,并设漏电保护。
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作业时,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4)开关箱和控制箱设置的要求:
除一般场所外,在潮湿场所、金属构架上及狭窄场所使用Ⅱ、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在作业场所以外,并有人监护。
5)负荷线选择的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不得有接头。
6、照明器的使用
1)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作业工棚、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
2)停电后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例如夜间高处作业工程及自然采光很差的深坑洞工程等场所,还必须装设由独立自备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
3)对于夜间影响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的在建工程,如开挖的沟、槽、孔洞等,应在其邻边设置醒目的红色警戒照明。
对于夜间可能影响飞机及其他飞行器安全通行的主塔及高大机械设备或设施,如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应在其顶端设置醒目的红色警戒照明。
4)根据需要设置不受停电影响的保安照明。
5)照明器的选择
(1)正常湿度(相对湿度≤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普通开启式照明器。
(2)潮湿或特别潮湿(相对湿度>75%)场所,属于触电危险场所,必须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属于触电一般场所,必须选用防尘型照明器,以防尘埃影响照明器安全发光。
(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亦属于触电危险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5)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必须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6)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必须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6)照明供电的选择
(1)一般场所,照明供电电压宜为220V,即可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2)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规定2.4m等较易触电的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3)潮湿和易于触及带电体的触电危险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等触电高度危险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
(6)照明电压偏移值最高为额定电压的-10%~5%。
7)照明装置的设置
安装高度
(1)安装高度:一般220V灯具室外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碘钨灯及其他金属卤化物灯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
(2)安装接线:螺口灯头的中心触头应与相线连接,螺口应与零线(N)连接;碘钨灯及其他金属卤化物灯的灯线应固定在专用接线柱上;灯具的内接线必须牢固,外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3)对易燃易爆物的防护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及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防护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控制与保护
(1)任何灯具必须经照明开关箱配电与控制,配置完整的电源隔离、过载与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电器。
(2)路灯还应逐灯另设熔断器保护。
(3)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4)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其安装高度为距地2—3m。宿舍区禁止设置床头开关。
7、外电防护
在施工现场周围往往存在一些高、低压电力线路,这些不属于施工现场的外接电力线路统称为外电线路。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个别现场也会遇到电缆线路。由于外电线路的位置原已固定,因而其与施工现场的相对距离也难以改变,这就给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带来了一个不利影响因素。如果施工现场距离外电线路较近,往往会因施工人员搬运物料、器具,尤其是金属料具或操作不慎意外触及外电线路,从而发生触电伤害事故。因此,当施工现场邻近外电线路作业时,为了防止外电线路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可能造成的触电伤害事故,施工现场必须对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这种对外电线路触电伤害的防护称为外电线路防护,简称外电防护。
外电防护的技术措施:
(1)绝缘;
(2)屏护;
(3)安全距离;
(4)限制放电能量;
(5)24V及以下安全特低电压。
上述的五项基本措施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但是对于施工现场外电防护这种特殊的防护,基本上不存在安全特低电压和限制放电能量的问题,因此其防护措施主要应是做到绝缘、屏护、安全距离。
1.保证安全操作距离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不应小于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架设安全防护设施
架设安全防护设施是一种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宜通过采用木、竹或其他绝缘材料增设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等与外电线路实现强制性绝缘隔离,并须在隔离处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8、防 雷
雷电是一种破坏力、危害性极大的自然现象,要想消除它是不可能的,但消除其危害却是可能的。即可通过设置一种装置,人为控制和限制雷电发生的位置,并使其不致危害
到需要保护的人、设备或设施。这种装置称作防雷装置或避雷装置。
防雷部位的确定: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施工现场需要考虑防直击雷的部位主要是塔式起重机、拌和楼、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高大机械设备及钢脚手架、在建工程金属结构等高架设施,并且其防雷等级可按三类防雷对待。防感应雷的部位则是设置现场变电所时的进、出线处。
首先应考虑邻近建筑物或设施是否有防直击雷装置,如果有,它们是在其保护范围以内,还是在其保护范围以外。如果施工现场的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则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防雷保护范围是指接闪器对直击雷的保护范围。
接闪器防直击雷的保护范围是按“滚球法”确定的。所谓滚球法是指选择一个其半径hr,由防雷类别确定的一个可以滚动的球体,沿需要防直击雷的部位滚动,当球体只触及
接闪器(包括被利用作为接闪器的金属物),或只触及接闪器和地面(包括与大地接触并能承受雷击的金属物),而不触及需要保护的部位时,则该未被触及部分就得到接闪器的保护。
9、电气防火措施
编制电气防火措施也应从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两个方面考虑,并且也要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1)、电气防火技术措施要点
1)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2)确保PE线连接点的电气连接可靠。
3)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或作阻燃隔离防护。
4)不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特别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5)在电气设备相对集中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场所配置可扑灭电气火的灭火器材。
6)按《规范》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2)、电气防火组织措施要点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电气防火意识和电气防火知识水平。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任何隐患。
5)建立电气火警预报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6)建立电气防火领导体系及电气防火队伍,并学会和掌握扑灭电气火灾的方法。
7)电气防火措施可与一般防火措施一并编制。
十二、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施工企业要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所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不但要有针对性,而且还要具体全面真正落到实处。为此,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使之贯彻到施工全过程中。
1、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逐级进行,纵向要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从企业到项目到班组最后到人;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要有针对性;
3)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主要针对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潜在危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
4)应将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5)定期向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个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进行书面交底;
6)应该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的签字记录。
2、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危险点;
2)针对危险源、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3)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4)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
5)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的避难和紧急救援措施。
十三、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安徽省全椒县某道路工程触电事故
1、事故经过
安徽省全椒县某道路施工单位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1996年9月21日晚9时40分左右。安徽省全椒县菜施工单位的一名职工张某下班后提水桶到锅炉处去打水冲澡.因嫌人多排队。水龙头放水太慢就私自到抽水泵处准备用水泵直接往桶里抽水,当张某用右手去开启水泵电源开关时,由于光线昏暗;闸刀盒开关下部无防护盖,右手触摸到裸露的线头上,当场触电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1)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88)的规定,施工现场所有的闸刀盒要完整无缺,要配有开关箱,实行“一闸一箱”,并上锁有专人管理。但是该单位现场的闸刀开关一无开关箱,二不完整,三无专人管理。任何人要抽水都可以随意推上开关取水。
(2)按照规范要求.抽水房的灯光设置要明亮,但该现场却没有灯光照明,一片昏暗,看不清闸刀开关是否完整,
2)管理方面
(1)该工地没有制定“抽水管理规定”现场用电混乱,未实行“一闸一箱”制度,闸刀开关露天设置,防护盖不完整,也无灯光照明,线头裸露,埋下隐患。
(2)电工缺乏日常监督检查和维修,管理人员对隐患视而不见,用电隐患未能及时发
现和纠正。
(3)职工张某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违反劳动纪律,不认真观察闸刀开关是否完整,盲困去推闸刀,导致触电死亡。
3、事故结论与教训
1)事故主要原因
本次事故是由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抽水闸刀开关有缺陷,无照明灯光,张某违反劳动纪律,私自抽水触摸到裸露线头导致触电死亡,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属责任事故,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混乱,隐患未能及时解决。
3)主要责任
(1)职工张某私自到水泵处准备抽水,在无灯光照明的情况下,不注意观察,麻痹大意,冒然用手去推开关,导致触电死亡,应负直接责任。
(2)项目负责人不按用电规范制定管理规定,对电气开关不符合要求又没有提出整改意见,现场管理失控导致触电事故发生,应负全面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3)该项目的专业电工人员对临时用电不检查,不整改,对明显存在的隐患不立即纠正,应负一定的责任。
4、事故的预防对策
1)项目负责人不能只重视生产第一线的安全问题,还要重视职工生活区的安全用电及生活问题。对临时用电不编制管理方案,电气安装有错误,夜间照明不具备,都说明了该项目负责人不懂电气使用规范。
2)专职电工要有高度责任心,要对项目的各种临时用电勤检查,勤维修,勤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3)项目部的每一个职工都要遵守劳动纪律,学习安全用电知识,发现电气隐患,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或专业电工,不了解电气的,绝不碰触,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专家点评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规范,应按用电规范制定管理规定,对电气开关不符合要求要提出整改意见,项目的专业电工人员对临时用电要检查、整改,对明显存在的隐患要立即纠正。
项目负责人要重视职工生活区的安全用电及生活问题。对临时用电要编制管理方案,专职电工要有高度责任心,要对项目的各种临时用电勤检查、勤维修、勤整改,确保用电安全,项目部的每一个职工都要遵守劳动纪律,学习安全用电知识,发现电气隐患,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或专业电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案例二:重庆江津某桥梁工程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经过
重庆江津市某桥梁工程在拆除引桥支架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重庆江津大桥在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以后,开始进行南引桥下部板梁支架的拆除工作。1997年10月7日下午3时,该项目部领导安排部分作业人员去进行拆除作业。杨某(木工)被安排上支架拆除万能杆件,杨某在用割枪割断连接弦杆的钢筋后,就用左手往下推被割断的一根弦杆(弦杆长1.7m,质量为80kg),弦杆在下落的过程中,其上端的焊刺将杨某的左手套挂住(帆布手套),杨某被下坠的弦杆拉扯着从18m的高处坠落,头部着地,当即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1)进行高处拆除作业前,没有编制支架拆除方案,也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之人员少,就安排从未进行过拆除作业的木工冒险爬上支架进行拆除工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作业人员杨某安全意识淡薄,对进行高处拆除作业的自我安全防护漠然置之,不系安全带就爬上支架,擅自用割枪割断连接钢筋后图省事用手往下推扔弦杆,被挂坠地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管理方面
(1)进行高处拆除作业,必须有人监护,但施工现场却无人进行检查和监护工作,对违章作业无人制止,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严重,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
(3)对作业人员未进行培训和教育,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盲目蛮干,管理失控。
3、事故的结论和教训
1)事故主要原因
本次事故主要原因是个人严重违章操作,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现场无人监护,冒险蛮干导致事故的发生:
2)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该项目忙于赶工期、抢进度,忽视了安全管理,既没有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也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拆除技术交底和培训,对违章作业无人监督检查,现场管理失控。
3)主要责任
(1)项目负责人施工前不编制安全拆除方案,也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负有管理失误的责任。
(2)作业者杨某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蛮干,应负直接责任。
(3)现场管理人员不进行检查监督,对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和制止,应负违章指挥责任。
4、事故的预防对策
1)施工前编制拆除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都有明确规定,对危险性大的、专业性强的作业都要预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分析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2)先培训后上岗
项目应对高处拆除作业的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后才能上岗。施工操作前,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讲清危险源及安全注意事故。同时,在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一定要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不安全行为,要立即制止和纠正。
5、专家点评
从此起事故的原因看,进行高处拆除作业前,没有编制支架拆除方案,也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进行高处拆除作业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淡漠:高处拆除作业,必须有人监护,对违章作业无人制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培训和教育,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管理有效。
案例三:某路基施工中发生的压路机倾翻事故
1、事故经过
1993年9月6日,某项目经理部在进行路基填方作业收工时,发生了一起压路机倾翻事故,导致1人死亡。
8月22日,该项目开始对K174+200处深沟(沟深45m,需填土方5万m3)进行路基填
方施工。当日,项目主要负责人在现场对现场负责人兼压路机驾驶员Y做了施工任务和 施工方法的安排和布置。即:深沟填方采用机械施工,用推土机开一条便道(180m,27°)连
接沟底和地面,由一台推土机用钢丝绳拖拽一台装载机、一台压路机经便道下到沟底。施工方法是由推土机向沟下推土,压路机、装载机在沟下作业。项目领导曾口头交待机械送下去以后,不准再开上来,加油加水、机械故障维修都在沟底进行。机械将随着大沟的填方上升,直到填平到位,自然升至地面(其间,人员步行上下班)。
9月6日下午18:30现场收工,与Y配合作业的装载机驾驶员W向Y请示交待完工作后步行回驻地之后,Y却私自驾驶压路机回驻地。当爬到距沟底40多米(即将到地面时),压路机失去动力,开始下滑,当下滑至距沟底28m拐弯处发生侧翻,Y被变形的驾驶室与方向盘卡住胸部,当现场步行回驻地的W发现时,只见Y的脸已被憋得红紫肿胀因无立即拯救其出来的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Y死去,其间大约经历了5min。
2、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1)压路机检修保养不及时,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
(2)上下沟的便道坡度过大,不符合规定。
(3)压路机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驾驶压路机爬陡坡 (27°,一般应不超过8°~9°),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使压路机负荷过大,液压驱动马达供油管路破裂,导致压路机失去动力,下滑。
2)管理方面
(1)项目经理部没有机械管理制度和压路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机械设管理不严。
(2)缺少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和监管。
(3)项目经理部在明知深沟填土施工危险性大的情况下,不做专门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措施笼统且未形成有效文件。
(4)该项目经理部对违章行为不作查处,在此次事故前曾有过将机械设备从沟底开到地面的事件,项目负责人只是做了口头批评,并没有处理和通报,更没有进一步采取监控措施,加以限制,等于纵容了违章行为。
3、事故结论和教训
1)事故主要原因
项目经理部忽视安全管理,安全规章制度不齐全,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操作人员冒险驾驶压路机爬陡坡,造成机械故障而引发事故。
2)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该项目经理部忽视安全管理,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预防措施的制定和现场管理、机械管理、人员管理以及纠正、查处违章上均存在明显缺陷,导致事故发生。
3)主要责任
(1)压路机驾驶员擅自违反操作规程驾驶压路机爬陡坡,是引发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项目负责人忽视安全管理,各项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应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安全等相关部门管理、监督不到位应负相应的管理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管理薄弱负全面领导责任。
4、事故的预防对策
1)全面依法制定和完善安全规章制度,按照工种和现场实际情况细化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执行。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指挥和管理。安全重点环节、部位等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监督检查。
3)对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也应当比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4)进行全面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5、专家点评
本次事故充分体现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目前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大量使用劳务公司,项目经理部的主要工作变成了经营、管理和技术支持。因此,如果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规章制度不健全,疏于现场安全监控,像这样的事故会更易发生。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所以对劳务公司人员资格和安全技能、行为必须严格审核、监督;对其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和使用情况必须严格把关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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