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征文
认真学习贯彻党章
推进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
中铁三局五公司纪委 余承宏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并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提出了明确要求。国有企业作为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要以学习贯彻党章为契机,紧密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企业全面进步和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学习贯彻党章,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等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成分、经济利益的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尤其是市场经济负效应的影响,国外腐朽思想文化的侵入等等易于诱发各种腐败的因素,也影响到企业,因此必须要从职工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从严教育,从严要求。
首先、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理想信念是人的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是灵魂和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一旦理想信念动摇,精神支柱垮掉,就会失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面前吃败仗、栽跟头。因此,要加强党章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面对个人得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诱惑和考验,一身正气,清正廉洁。
其次、要对领导人员、管人管钱管物等重要岗位人员,区别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洁从业教育。通过正反案例的剖析,让广大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从一些腐败案件中吸取教训,做到在经济上不捞不义之财,在生活上不搞权色交易,在工作上不忘组织纪律,警钟长鸣,超前防范,消除可能出现的腐败苗头。
其次、要对领导人员、管人管钱管物等重要岗位人员,区别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洁从业教育。通过正反案例的剖析,让广大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从一些腐败案件中吸取教训,做到在经济上不捞不义之财,在生活上不搞权色交易,在工作上不忘组织纪律,警钟长鸣,超前防范,消除可能出现的腐败苗头。
第三、营造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格局,促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企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宣传教育格局,并做到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表彰。要以廉洁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将反腐倡廉教育内容纳入“铸魂、育人、塑形”三项文化建设之中,不断培养企业员工廉洁文化意识、高尚的人格魅力和文化素养,营造浓厚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努力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风气。
二、 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建立拒腐防变的保障机制。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要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就要形成制度体系。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事、管人、管财、管物,凡事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奖罚分明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奠定基础,为反腐败关口前移发挥重要作用。
1、完善企业民主决策制度,规范企业重大事项决策行为。企业经营者的决策对企业的成败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要围绕企业民主、科学决策建章立制。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企业重要政策出台、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投资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科学决策,不能违背办事程序,搞个人说了算。二要建立重要决策专家评审制。三要按照以公开公正为原则的决策程序规范,制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细则,对国有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和年度生产计划、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和财务预算方案、增资扩股和资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公司党政联席办公会审议通过,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杜绝暗箱操作和决策神秘化。
2、完善财务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理财行为。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严格财务管理,一是要建立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管理和审核监督。二是要完善财务管理机制。建立切合企业实际的财务人员管理模式,完善总会计师和会计委派制度,加大对财务人员的监督考核力度。三是要强化财务管理的授权、执行、监督等分工,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防止违法、舞弊等会计行为的发生。四是要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和定期财务稽查制度,对大额度资金款项的使用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保证企业资金的安全运作。
3、完善物资设备购销制度,规范企业管物行为。物资设备购销环节是企业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部位,是权力“寻租”的重要领域。规范企业物资设备购销管理,一是要实行廉洁契约制度,在物资设备购销活动中实行廉政承诺。二是要坚持厂务公开制度,实施“阳光采购”,建立招投标采购、公开听证会制度,建立比质比价的竞价机制,把隐蔽的权力公开化,分散的权力集中化。三是要规范企业内部物流运行程序,实行职务分离制度,在企业物料采购、设备检验、资金结算、合同管理等环节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4、完善企业产权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资产处置行为。随着企业改制改组的深入,在内部人持股,管理层收购国有股权过程中,一些人通过合法的程序,用不合法的方式占有国有股权,取得所有者权益的索取权,进而再通过关联交易或者恶意串通瓜分现代国企的经营利润,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规范改制行为,必须建立严格的企业资产评估和报批制度,国有资产处置,要由符合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作价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办理财产的转移手续。
三、 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确保企业规范健康运行。
企业作为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的重点是市场营销、物资采购、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围绕企业重点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就能有的放矢,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1、要紧紧围绕“重要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结合国有企业惩防体系特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保证。
2、要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要以中央纪委近几年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重点,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监督。要坚持和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推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人员的选拔、使用、考察和离任等环节进行廉政行为的动态跟踪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廉政预防谈话制度、提拔领导干部征求纪委意见和任中、离任审计等制度。同时,对企业领导人员,要实施“四个重点”监督,即:重点对象重点监督,主要抓好企业党政“一把手”和年轻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工作重点监督,强化对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部位、岗位和重点项目的监督;重点时刻重点监督,每逢法定节假日及时提出廉洁要求;重点场所重点监督,管好企业领导人员的生活圈和交际圈。努力做到企业领导人员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就实行到那里。
3、要完善监督工作格局,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打造以公司治理结构系统的监事会组织、以党组织系统的纪检机关、以总经理管理系统的审计部门组成的“三位一体”,以企业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为基础的“三本为基”的监督格局,进而形成企业监督基础与主体、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点线面监督相结合,专兼职监督相互补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方式。
四、 积极改革创新,推进源头治腐工作。
要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从深化企业改革入手,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加大源头治腐力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首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权力制衡机制。公司化运作的企业,要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要将“新三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与“老三会”(党委会、行政会、职代会)结合起来,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实现有效的权力制衡。对掌管材、物、劳务协作队选用等“热点”岗位,明确界定其权限,做到计划、审批、采购、验收、结算分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部门之间既各自负责又相互制约,形成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
其次、深化人事用工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选人用人新机制,完善竞聘、考评、选任以及辞职、辞退和任职回避、轮岗交流、失察追究等选人用人制度,推进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制度,完善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组织对选人用人实行监督的相关程序和办法。落实业绩考核制度,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和奖惩制度,制定企业职务消费制度,进一步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
第三、深化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改革。一要落实资产管理责任,推进依法经营;二要完善企业各级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落实经营责任;三要监测和分析产权交易,防止公司内资产流失;四要建立企业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资本经营,着力控制经营成本,层层落实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和防止资产流失的责任。
五、 突出维护职责,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
纪检机关作为维护党章、执行党纪的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同时还担负着组织协调反腐败的重要责任,因此必须突出维护职责,在贯彻落实党章、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充分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1、切实履行维护党章职能。企业纪委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结合企业实际,完成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做好党章规定的五项经常性工作,确保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企业各项工作中得以认真执行。
2、正确履行组织协调职能。企业纪委要认真行使党章赋予的在反腐倡廉中的组织协调职责,正确把握组织协调职责具有的指令性、权威性和全局性特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全面性、统筹性、专题性、督导性作用,提高协调的主动性、监督的科学性、指导的规范性,切实做到组织到位、协调到位、督导到位、管理到位,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充分行使行政监察职能。一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意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企;二要紧紧围绕企业管理的重点、深化改革的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积极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企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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